自2015年11月1日起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开始正式实施。医闹、替考、网络造谣等也被专门列明违法情节,并相应地成为新增入罪罪名。
10月26日,全国审判业务专家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宇先介绍,从此次刑法修正可以看出,针对违法犯罪,法律将更加明确、细化,同时也对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凸显了人权保障。
网络造谣
2013年9月9日,最高法、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,明确规定“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,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、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,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,可构成诽谤罪。”
条款:此次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解读:实际上就是把之前司法解释的内容用刑法的形式固定下来,做到罪刑法定。作为公民,首先不要去编造涉及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这一类的谣言;其次,根据生活经验来判断,比如主流媒体发布权威消息称是谣言,如果已宣布是假消息但仍转发或编造,给他人造成恐慌,那就属于明知了。
医闹
近年来,“医闹”成为一种越来越常见的社会现象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实施后,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触犯到了法律,情节严重的,最高将被处7年有期徒刑。
条款: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和教学、科研、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解读:有些患者和家属认为闹得越大,得到的利益就越大,甚至还有了职业医闹。此次刑法修正专门突出了医疗方面,说明针对性更强,也更加明确了。对于医闹,我们一直是主张严厉打击的,特别是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。湖南法院受理的这类案子并不多,也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。
替考
在一些国家考试中,一些“学霸”也出现在替考场上,从下月起,如果再这样做,可能就要担负刑法的风险了。
条款: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:“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“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解读:国家考试中的替考问题,过去没有做刑事追究,之前一些高考舞弊案,一般是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或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罪进行处理。此次刑法修正案实施后,就更加细化了,使得这项罪行有了更直接的罪名。
虐待
疗养院虐待老人、幼儿园残忍对待小孩的新闻事件屡见不鲜。如果再有这样的行为,或许将面临牢狱之灾。
条款:第260条后增加新内容: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患病的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解读:过去的虐待罪是限于家庭成员内部的,这次设立本罪,一方面是将虐待的对象范围扩大了,另一方面行为人也主要是养老、保育机构的人员,个人和单位都可能成为犯罪的主体,这是以往没有的。
非法持有禁书
收藏图书前请先看清内容,不然可能会面临违法。
条款:第120条规定:以制作、散发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或者通过讲授、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,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解读:这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出现的新情况、新特点来设置的罪名。新设置的这一项罪名,目的就是引导公民远离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更多的是具有警示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