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(第15批)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,申请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、知名品牌,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技术创新绩效显著。
该《通知》规定,申请企业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、开发、试验条件,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、知名品牌,并具有国际竞争力,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
通知还规定,申请企业应该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,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。技术中心应组织体系健全,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,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技术创新绩效显著。 |